侵犯人身犯罪
要点摘要
这是三种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经常同时出现在同一份报案中,尤其是在邻里、工作、生意或家庭纠纷中。每一种罪都有各自的构成要件,了解这些要件是辩护的起点。
如今,这类案件大多以 WhatsApp 消息、语音、电子邮件和社交媒体帖子作为证据。
如果报案人是您现在或过去的伴侣,则适用性别暴力或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我们在abogadaviolenciadegenero.com处理。
| 行为 | 条文 | 法定刑 |
|---|---|---|
| 以构成犯罪的恶害进行附条件威胁并达到目的 | 169.1.º | 1至5年监禁(未达到目的的,6个月至3年) |
| 以构成犯罪的恶害进行不附条件的威胁 | 169.2.º | 6个月至2年监禁 |
| 以不构成犯罪的恶害进行附条件威胁 | 171.1 | 3个月至1年监禁,或6至24个月罚金 |
| 以揭露私生活事实相威胁索要钱财 | 171.2 | 达到目的的,2至4年监禁;未达到的,4个月至2年 |
| 轻微威胁 | 171.7 | 1至3个月罚金 |
| 强迫 | 172.1 | 6个月至3年监禁,或12至24个月罚金 |
| 轻微强迫 | 172.3 | 1至3个月罚金 |
| 骚扰或跟踪纠缠 | 172 ter.1 | 3个月至2年监禁,或6至24个月罚金 |
| 使用他人肖像开设虚假账号或发布广告 | 172 ter.5 | 3个月至1年监禁,或6至12个月罚金 |
第169.1条规定的附条件威胁,如果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通讯方式作出的,在法定刑上半段量刑。如果骚扰的被害人因年龄、疾病或残障而特别脆弱,刑罚为六个月至两年监禁。
轻微威胁、轻微强迫以及第172条之三规定的骚扰,只有受害人报案才会追诉。第169.1条规定的严重附条件威胁由陪审团法庭(Tribunal del Jurado)审理(第5/1995号组织法第1.2条)。
在调查期间,法官可以作为预防措施禁止您接近或联系报案人(《刑事诉讼法》(Ley de Enjuiciamiento Criminal)第544条之二),并可以在判决中将其作为刑罚(《刑法典》第57条)。违反禁令会使您的处境严重恶化。
并非每一句狠话都构成刑法上的威胁,也并非每一种施压都构成强迫。法院会考量所宣称恶害的严重性、具体语境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我们这样准备您的辩护:
许多轻微威胁的报案最终进入轻微犯罪审判(juicio por delito leve),程序非常简短,法律也不强制要求律师出庭(《刑事诉讼法》第967条)。即便如此,事先获得专业建议可以避免留下日后长期困扰您的有罪判决。更多信息请见快速审判与轻微犯罪。
如果所判监禁不超过两年、您是初犯并已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这些犯罪的大多数刑罚都可以适用缓刑(第80条)。轻微犯罪的有罪判决只会在刑罚消灭后留下六个月的犯罪记录(第136条),但较轻犯罪的判决记录可能保留两三年,这会影响公务员考试、求职以及居留许可。
请保存一切:消息、语音、电子邮件、通话记录、证人姓名。即使对话内容令您不快,也不要删除,并做好备份。记下每一次骚扰的日期和地点:正是反复发生,才使零星的滋扰构成犯罪。
请尽快报案。我们可以作为自诉代理陪伴您,为您申请保护措施,并就您所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请记住,轻微威胁和轻微强迫的追诉时效为一年(第131条)。
有可能。如果消息宣称将施加严重且可信的恶害,例如伤人或毁坏财物,就可能构成威胁罪,而且法律对以电话或书面方式作出的附条件威胁加重处罚。如果威胁轻微,则属于轻微犯罪,处一至三个月罚金。整段对话的语境对判断至关重要。
威胁是宣称将来会施加某种恶害以进行恐吓。强迫则是以暴力阻止他人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或迫使其做不愿做的事。两者都有处以罚金的轻微形式。《刑法典》第172.1条规定的强迫罪处六个月至三年监禁或十二至二十四个月罚金。
《刑法典》第172条之三规定,以监视、跟踪或联系等方式持续反复地骚扰他人,扰乱其日常生活的,处三个月至两年监禁或六至二十四个月罚金。如果被害人特别脆弱,监禁为六个月至两年。除家庭范围内的情形外,只有被害人报案才会追诉。
会。在调查期间,如果法官认为有必要保护报案人,可以作为预防措施禁止您接近或联系对方(《刑事诉讼法》第544条之二)。判决中也可以将其作为刑罚。违反禁令构成新的犯罪,因此如果禁令不成比例,应当提出上诉,但在此期间必须遵守。
不要联系报案人,也不要回应挑衅。保存完整的对话记录以及任何能证明您当时所在位置的证据。在作陈述之前先找律师:我们可以证明事情的语境,质疑被篡改的截图;如果对方明知是虚假报案,我们还可以研究以诬告罪提起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