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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受害人

阿利坎特刑事律师:为犯罪受害人代理自诉

如果您是犯罪受害人,正在寻找阿利坎特自诉代理刑事律师,我们会帮助您报案、以当事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争取您应得的赔偿。
Celeste Pérez Bleda,阿利坎特刑事律师
审核人 Celeste Pérez Bleda, 律师注册号 7301 · 更新于2026年10月
阿利坎特控方(被害人)代理

要点摘要

自诉(acusación particular)是犯罪受害人或受损方在律师和诉讼代理人(procurador)的协助下,以当事人身份参与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责任人定罪并判给赔偿的方式。受害人可以在犯罪定性程序之前参与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在简易程序中无需提起刑事起诉状(第761.2条)。赔偿包括返还财物、弥补损害以及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刑法典》第110条)。有用的做法是尽早行动、保存证据并咨询刑事律师。

什么是自诉

当犯罪发生时,检察机关(Ministerio Fiscal)会为维护公共利益提起控告。但受害人不必只是等待:受害人可以作为自诉方,由自己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代理参与诉讼,成为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这意味着您可以了解案件中进行的一切程序,提出证据和证人,参与各方陈述,提交自己的控告书,申请预防措施,并对不利于您的裁决提出上诉,例如撤销案件或无罪判决。

需要将其与其他角色区分开来。民众控告(acusación popular)可以由任何西班牙公民提起,即使其并非犯罪的受害人(《刑事诉讼法》(Ley de Enjuiciamiento Criminal)第101条和第270条)。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actor civil)只为要求赔偿而参与诉讼,不请求判处刑罚。自诉方则兼具两者:既请求对责任人定罪,也请求赔偿您所遭受的损害。

我们在以下犯罪中担任自诉代理:诈骗、伤害与袭击、侵占、威胁或非法占用房屋。如果您是遭受性别暴力或性暴力的女性受害人,请访问我们的专门网站 abogadaviolenciadegenero.com。

报案还是刑事起诉状:如何开始

让司法机关知悉案情有两种方式:

  • 报案(denuncia):可以在警察局、国民警卫队营地或法院提交,不需要律师。这种方式快捷,但您只是告知事实,并不会自动成为诉讼当事人。
  • 刑事起诉状(querella):这是一份更完整的文书,通过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并由律师签署。其中必须详细叙述事实、为查明事实而申请的调查措施,必要时还包括针对责任人的措施,例如查封其财产(《刑事诉讼法》第277条)。提交起诉状后,您从一开始就是诉讼当事人。

私人起诉人一般需要缴纳保证金,但犯罪受害人可予免除,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样如此(第280条和第281条)。对于外国起诉人,能否免除取决于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

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案情。在经济犯罪或复杂案件中,一份证据充分的刑事起诉状有助于从第一天起就引导调查方向。在其他情况下,先报案、之后再参与诉讼就足够了。

何时可以参与诉讼

如果已经立案,受损方可以在犯罪定性程序之前表明自己是当事人,且诉讼程序不会因此倒退(《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在简易程序中,法院必须告知您享有的权利,您无需提起刑事起诉状即可参与诉讼(第761.2条)。

如果您在提交控告书的期限届满后才参与诉讼,在庭审开始之前仍可行使刑事诉权,但只能附议检察官或其他已参与诉讼之控方的控告。因此最好不要等待。

此外,犯罪有追诉时效:一般而言,最高刑为五年以下监禁的犯罪,追诉时效为五年;轻罪以及侮辱和诬告罪的追诉时效为一年(《刑法典》(Código Penal)第131条)。我们在关于犯罪追诉时效的文章中对此有所说明。

赔偿:您可以要求什么

对犯罪负有刑事责任的人,如果其行为造成了损害或损失,也须承担民事责任(《刑法典》第116条)。民事责任包括(第110条):

  • 在可能的情况下返还财物。
  • 弥补损害。
  • 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医疗费用、病假天数、后遗症、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

如果您只行使刑事诉权,则视为您同时提出民事请求,除非您明确放弃或保留至之后的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即使您不参与诉讼,除非明确放弃,您也不会丧失获得判决中可能判给的赔偿的权利(第110条)。但如果没有自己的控方代理,就更难准确量化损失并为这一数额据理力争。

在调查期间,我们还会申请确保赔偿得以执行的措施,例如查封被调查人的财产或要求其缴纳保证金。

受害人的权利

《犯罪受害人法》(Estatuto de la víctima del delito,第4/2015号法律)承认每一位受害人都有权行使刑事和民事诉权,并有权向调查人员提供其认为相关的证据和信息(第11条)。一些重要的保障包括:

  • 如果法官撤销案件,该裁定会通知您,而且即使您没有参与诉讼,也可以提出上诉(《受害人法》第12条)。在简易程序中,期限为二十天(《刑事诉讼法》第779.1条)。
  • 您以证人身份作证时,可以由您的法定代理人和一名您选择的人陪同(第433条)。
  • 在某些严重犯罪中,您可以要求就有关被定罪人的某些监狱管理决定通知您,并可对其提出异议(《受害人法》第13条)。

在快速审判中,时间非常紧迫;请参阅我们的快速审判页面。

我们如何陪伴您

  1. 我们倾听事情经过,并收集证据:文件、聊天信息、医疗诊断书、照片和证人。
  2. 我们与您一起决定是报案还是提起刑事起诉状,以及向哪个机构提出。
  3. 我们代表您参与诉讼,并提出能够证明事实的调查措施。
  4. 我们申请预防措施,以保护您并确保赔偿得以执行。
  5. 我们量化损失、提交控告书,并在庭审中陪伴您。
  6. 如果裁决不公,我们会提出上诉,并跟进执行直至您获得赔偿。参见刑事上诉。

每个案件都不一样;研究案情后,我们会向您提供个性化的书面报价。

常见问题

不必。您可以在警察局、国民警卫队营地或法院报案,无需律师。但如果要作为自诉方参与诉讼、提起刑事起诉状、提出证据或提起上诉,就需要律师和诉讼代理人。从一开始就有律师协助,有助于在报案材料中准确记录事实和证据。

您可以在犯罪定性程序之前参与诉讼,且诉讼程序不会因此倒退(《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如果在此之后参与,您只能在庭审开始前附议检察官或其他当事人的控告。越早参与诉讼,您对调查的影响就越大。

报案是向警方或法院告知事实,不需要律师,但不会使您成为诉讼当事人。刑事起诉状是一份正式文书,由诉讼代理人和律师提交,使您从一开始就成为当事人,并可在其中申请具体的调查措施和其他措施,例如查封责任人的财产(第277条)。

可以。即使受害人没有参与诉讼,也可以对不起诉裁定提出上诉(《犯罪受害人法》第12条)。在简易程序中,期限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二十天(《刑事诉讼法》第779.1条)。我们会审查该裁定,评估是否有上诉的依据。

犯罪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物、弥补损害以及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刑法典》第110条)。例如,包括医疗费用、病假天数、后遗症、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具体金额取决于每个案件以及证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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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拨打 607 449 491 或通过 WhatsApp 联系我们。我们会在完全保密的前提下研究您的案件,并向您说明可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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