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阶段
要点摘要
以被调查人身份出庭的传唤,是法院向您发出的通知,要求您作陈述,因为在一宗刑事案件中,有一项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被归咎于您。2015年起,“被调查人”(investigado)一词取代了“被指控人”(imputado),正是为了明确这并不意味着有罪。
传唤通常来自初审法院预审庭(即原来的预审法院),发生在有人报案、提起刑事起诉状(querella)或警方制作笔录之后。法律规定,针对某人的报案或起诉状被受理后,必须通知当事人(《刑事诉讼法》(Ley de Enjuiciamiento Criminal)第118.5条),并规定传唤被调查人仅为听取其陈述,除非有必要将其拘留(第486条)。
成为被调查人并不使您成为罪犯,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只有终审定罪才会被登记。您仍受无罪推定的保护。但您在第一次陈述中所说的话会留在案卷中,并可能在庭审中产生影响。
收到传唤后最好立即做的事:
《刑事诉讼法》第118条承认的权利包括:
第一次出庭时,法官会告知您相关事实,您可以在陈述前后与律师私下会谈(第775条)。法院还会要求您提供一个在西班牙的送达地址。请注意:如果之后您在该地址没有收到传唤,在某些情况下庭审可能会在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证人有义务出庭并在宣誓或承诺后如实作证,如果说谎,可能构成伪证罪(falso testimonio)(第410条和第433条)。而被调查人则没有义务自证其罪,可以保持沉默。
有时,一个人在某宗案件中被传唤为证人,但最终可能会被牵连进去。如果您是这种情况,请在作证前咨询我们:需要评估是否应当申请以被调查人身份并在律师陪同下出庭。
大多数案件按简易程序(procedimiento abreviado)处理,该程序适用于最高可判处九年监禁的犯罪(第757条)。调查阶段称为预先调查(diligencias previas)。在此阶段,法官会采取必要的取证措施:听取陈述、鉴定报告、调取文件或分析电子设备。
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法官可以决定多次延长,每次最长六个月,但必须以说理裁定的形式并在期限届满之前作出(第324条)。监控这些期限也是辩护工作的一部分。
在此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对您有利的调查措施:证人、鉴定人、文件或录音录像。在企业犯罪中,法人也可能成为被调查对象;我们在企业刑事合规页面中对此有所说明。
我们已完成1200多次刑事策略咨询。面对传唤时,我们的工作方式如下:
如果针对您的报案是虚假的,除了为您辩护之外,还可以考虑之后采取法律行动。我们在诬告页面中对此有所说明。
当法官认为调查已经结束时,会作出裁定,决定以下事项之一(第779条):
法官在调查期间作出的许多裁定都可以提出异议:复议(recurso de reforma)期限为三天,上诉(recurso de apelación)期限为五天(第211条和第766条)。我们在刑事上诉页面中对此有所说明。如果您不是被传唤而是被拘留,请参阅被拘留人律师协助页面。
如果案件涉及性别暴力或家庭暴力,请访问我们的专门网站 abogadaviolenciadegenero.com。
如果您既不出庭也不说明正当理由,法官可以将出庭令转为拘捕令(《刑事诉讼法》第487条)。如果您因正当理由无法在指定日期出庭,您的律师可以通知法院并申请重新安排日期。千万不要忽视法院的传唤。
不会。只有终审定罪才会产生犯罪记录。成为被调查人意味着有一宗正在进行的案件,其中有一项事实被归咎于您,但案件可能以撤销或无罪告终。在此期间,您仍受无罪推定的保护。
可以。作为被调查人,您有权保持沉默、不作陈述以及不回答某些问题,而且这不能被视为有罪的证据(第118条)。您也可以只回答您的律师提出的问题。这是一项策略性决定,最好在查阅案卷之后再作出。
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法官可以通过说理裁定予以延长,每次最长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第324条)。实践中,持续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尚待收集的证据。
能。您有权提前足够的时间查阅案卷,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在您作陈述之前查阅(第118.1.b条)。除非案件已被宣布保密,您的律师可以查阅报案材料、警方笔录和其他调查材料,以准备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