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
要点摘要
并非所有欠税都构成犯罪。《刑法典》(Código Penal)第305条处罚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通过逃避缴纳税款、代扣税款或预缴税款,或者不当取得退税或税收优惠,欺骗国家、自治区、特别税制地区或地方财政的人,前提是逃税额超过120,000欧元。
该限额按以下方式计算(第305.2条):
低于该数额的,逃税行为通过行政途径处理,即核定税款并给予税务处罚,但不构成犯罪。而且仅仅欠钱是不够的:必须存在欺骗,即隐瞒或蒙骗。一般而言,如实申报但无力缴纳的人并不构成逃税。不过法律也指出,即使已提交申报,如果通过其他事实能够证明存在欺骗,仍不排除构成逃税。
此外还有会计犯罪(第310条),处五至七个月监禁,适用于负有记账义务,但在直接估算制度下完全不履行记账义务、设立两套账或记录虚假、虚构账目的人。在后两种情形下,要求虚假的借方或贷方金额每个会计年度超过240,000欧元。
| 犯罪 | 监禁 | 罚金 |
|---|---|---|
| 基本逃税罪(第305条) | 1至5年 | 逃税额的一至六倍 |
| 加重逃税罪(第305条之二):超过600,000欧元、犯罪组织或团伙、代持人、中间公司或避税天堂 | 2至6年 | 二至六倍 |
| 侵害社会保障罪(第307条) | 1至5年 | 一至六倍 |
| 加重侵害社会保障罪(第307条之二):超过120,000欧元或其他加重情节 | 2至6年 | 二至六倍 |
| 补贴欺诈(第308条) | 1至5年 | 一至六倍 |
以上各罪均并处剥夺获得补贴以及税收或社会保障优惠的权利:基本犯为三至六年,加重犯为四至八年。企业也可能被定罪(第310条之二);详见企业刑事合规。
《刑法典》提供了两条出路,最好尽早了解:
这两个月的期限很短。如果您刚被传唤,请阅读我们关于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传唤的页面,并给我们打电话。
刑事诉讼不会中止税款征收:除非法官决定中止执行(通常需要提供担保),税务机关可以继续追缴欠税(第305.5条)。
缓刑。根据第80条,两年以下的刑罚可以缓期执行。在逃税罪和侵害社会保障罪中,第308条之二还要求您已缴清欠税,或承诺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缴纳,且不得隐匿财产。如果您有能力缴纳却不履行承诺,缓刑将被撤销。
追诉时效。基本逃税罪最高刑为五年,追诉时效为五年;第305条之二规定的加重犯,追诉时效为十年(第131条)。详见我们关于犯罪追诉时效的文章。
民事责任。判决包括欠缴税款及利息,由行政机关通过强制征收程序追缴(第305.7条)。
根据《刑法典》第305条,当每个税种、每个纳税期间的逃税额超过120,000欧元时,构成逃税罪。对于按季度或按月申报的税种,例如增值税,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低于这一数额的,属于税务违法,通过核定税款和行政处罚解决,但不构成犯罪。
如果您在收到稽查通知或有人提出报案或刑事自诉之前缴清并承认欠税,即属于主动补缴,不构成犯罪(第305.4条)。如果您已在接受调查,在被法院传唤后两个月内缴纳并承认事实,法官可以减轻一至二级处罚(第305.6条)。
有可能,但不是自动的。基本刑为一至五年。如果判处的刑罚不超过两年且您没有可计算的前科,可以缓期执行,但在逃税罪中,要求缴清欠税或根据您的能力承诺缴纳(第308条之二)。因缴纳并认罪而减轻的刑罚,会大大有利于获得缓刑。
基本逃税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因为其最高刑为五年监禁。第305条之二规定的加重犯,最高可判处六年,追诉时效为十年。这与行政上四年的时效期间不同,因此需要逐年仔细审查。
逃税罪的行为人原则上是纳税义务人或以其名义行事的人,例如公司董事。但如果顾问有意参与逃税,可能被指控为共犯。在每个案件中,我们都会研究每个人作出了什么决定、知道什么,因为各自的责任并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