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被调查人,您可以拒绝陈述、不回答某些问题,或只回答您律师的提问。这一权利受《宪法》第24.2条(承认不作不利于自己陈述的权利)以及《刑事诉讼法》(Ley de Enjuiciamiento Criminal)第118.1 g)条和h)条(如果您被拘留,则为第520.2条)保障。您的沉默本身永远不能成为有罪的证据,但在已有确凿的有罪证据时,法院可以对其加以考量。
作为被调查人,您可以不作陈述,有时这也是最明智的决定。但沉默并不是万能的:它有好处,也有风险,还要选择合适的时机。下面我们为您说明法律的规定、法院如何看待沉默,以及如何与律师一起作出决定。
法律对保持沉默权的规定
不作陈述的权利具有宪法地位。《宪法》第24.2条承认人人享有“不作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不认罪以及无罪推定的权利”。第17.3条补充规定,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作陈述。
《刑事诉讼法》在两个条文中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 第118.1 g)条和h)条:任何被认为实施犯罪的人都有权保持沉默、不作陈述、不回答一个或多个问题,以及不作不利于自己的陈述和不认罪。
- 第520.2 a)条和b)条:被拘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此外还可以表示只在法官面前陈述。
无论在警察局还是在法院,这些权利都必须在任何陈述之前告知您。如果没有告知,您所说的话可能不具效力。
行使不作陈述权的方式
这并不是非此即彼。您有几种选择:
| 选择 | 含义 | 适用情形 |
|---|---|---|
| 不作陈述 | 援引您的权利,不回答任何人的问题 | 在您还不了解证据或案件处于保密状态时 |
| 只在法官面前陈述 | 在警察局不作陈述,但在法院陈述 | 拘留时常见(第520.2 a条) |
| 只回答您律师的提问 | 回答辩护方的问题,不回答检察官和控方的问题 | 在您想陈述自己的说法、又不想接受敌对性询问时 |
| 不回答某些问题 | 作陈述,但拒绝回答特定问题 | 当某个具体问题可能对您不利或涉及第三方时 |
只回答您律师的提问是一种常见做法,受第118.1 g)条保护,该条允许不回答“一个或多个”问题。这样您可以有条理地说明要点,但您的说法未经控方提问的检验,法院在评估时会考虑到这一点。
需要说明为什么不作陈述吗?
不需要。只要说您援引不作陈述的权利即可。法官会提醒您,即使您保持沉默,调查也会继续进行(第392条)。如果您改变主意,可以在之后作陈述:第400条允许被调查人在与案件相关的范围内多次作陈述。
沉默会对您不利吗?
这是关键问题,答案也有一些细微之处。
Murray案的判例
在1996年2月8日的John Murray诉英国案判决中,欧洲人权法院(Tribunal Europeo de Derechos Humanos,TEDH)确立了两点至今仍然有效的观点:
- 仅仅或主要依据被告的沉默作出定罪,与保持沉默的权利不相容。
- 但该权利并不妨碍在明显需要作出解释的情况下,在评估控方证据的证明力时考虑沉默。
在该案中,欧洲人权法院认为从沉默中得出的推论并未构成侵权,因为还有其他非常有力的证据。但它确实认定公正审判权受到了侵犯,因为被拘留人在警察局的最初48小时内无法获得律师协助。
宪法法院如何适用
西班牙宪法法院(Tribunal Constitucional)采纳了这一判例。在2000年7月24日第202/2000号判决(STC 202/2000)中,宪法法院承认,在存在客观有罪证据时,法官可以对沉默加以评估,前提是该推论有充分理由,而不是仅仅因为保持沉默而得出。2010年4月27日第26/2010号判决(STC 26/2010)概括如下:沉默“不能弥补有罪证据的不足”,但可以佐证被告有罪。
实践中:
- 如果对您不利的证据很薄弱,您的沉默不会使其变得充分。如果没有有罪证据,无论您是否陈述,您都会被宣告无罪。
- 如果证据确凿且只有您能够解释,不作任何解释可能会加强法院的心证。
重要提示:保持沉默和作陈述都是在了解证据后作出的策略性决定。不要在警察局或法院走廊里自行决定:请先与您的律师私下谈一谈,这是第118.2条赋予您的权利。
什么时候适合陈述,什么时候不适合
通常(暂时)不宜陈述的情况……
- 您还没能查阅案卷,或案件已被宣布保密。
- 您处于被拘留状态,紧张或疲惫,或者没有睡觉。
- 您不太清楚自己被指控的内容,或案情复杂(文件、账目、日期)。
- 您所说的话可能影响其他人或引出其他问题。
通常适合陈述的情况……
- 您有清楚的解释,并能用文件或证人加以证明。
- 证据需要只有您才能给出的解释,您的沉默可能对您不利。
- 陈述可能促使案件迅速被撤销,或避免预防性措施。
- 您希望承认事实,以便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认罪协议获得减刑。
我们在被以被调查人身份传唤:陈述前该怎么做一文中逐步作了说明。
如果我作为被调查人说谎会怎样?
与证人不同,被调查人无须宣誓或承诺如实陈述(《刑事诉讼法》第433条)。因此,就自己是否参与说谎不构成伪证罪:《刑法典》第458条惩处的是作虚假陈述的“证人”,而不是为自己辩护的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说谎没有代价:
- 您会失去可信度。如果您的说法被证明是假的,正如STC 26/2010所指出的,替代说法的不可信可以佐证有罪证据。被揭穿的谎言往往比沉默更糟。
- 诬告他人可能构成犯罪。《刑法典》第456条惩处明知虚假或严重罔顾事实,而在法官或公职人员面前将犯罪事实归咎于他人的人。刑罚从三至六个月罚金(如果诬告的是轻罪)到六个月至两年监禁并处罚金(如果诬告的是重罪)不等。
如果您是被一项您明知不实的指控所针对的人,您可以为自己辩护,并在案件被撤销或结束后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我们在阿利坎特诬告律师页面中有介绍。
在阿利坎特实践中的不作陈述权
如果您在阿利坎特被拘留,通常警察局会向您宣读权利,并询问您是否愿意作陈述。您可以说只在法官面前陈述。之后您将被移交值班的预审庭(Sección de Instrucción);根据瓦伦西亚自治区政府的名录,阿利坎特值班法院位于Avenida de Aguilera, 53。如果您被拘留,请阅读被拘留后该怎么办:权利与步骤。
如果您在未被拘留的情况下被以被调查人身份传唤,您将在传唤通知所列司法辖区(阿利坎特、埃尔切、贝尼多姆、托雷维耶哈、奥里维拉及本省其他地区)的初审法院(Tribunal de Instancia)预审庭作陈述。
我们律所会在任何陈述之前与您私下会面,审查笔录或案卷,并与您共同决定是否陈述、何时陈述以及回答谁的问题。Celeste Pérez Bleda在20多年的刑事执业中已为800多名被拘留人提供过协助,我们的团队可以用中文为您提供服务。如果程序涉及性别暴力(与您的伴侣或前伴侣之间),我们会在我们的性别暴力专门网站上处理。如遇紧急拘留,请参阅我们的24小时被拘留人律师服务。
常见问题
不想陈述时我应该说什么?
只需一句话:“我援引不作陈述的权利。”(Me acojo a mi derecho a no declarar.)您不必作任何解释或说明理由。如果在警察局,您可以补充说只在法官面前陈述,或者只回答您律师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2条,法官会提醒您,即使您保持沉默,调查也会继续进行。
他们会仅仅因为我没有陈述就判我有罪吗?
不会。无论是欧洲人权法院在1996年John Murray诉英国案中,还是宪法法院在STC 26/2010中,都拒绝仅以沉默作为定罪依据。定罪需要充分的有罪证据。但它们承认,如果该证据确凿且需要作出解释,缺乏解释可以对其起到佐证作用。
如果我在警察局没有陈述,之后可以在法官面前陈述吗?
可以。《刑事诉讼法》第520.2 a)条明确承认被拘留人有权表示只在法官面前陈述。这是一种常见的选择,因为到了法院,您已经与律师谈过,对事实也会更加了解。此外,根据第400条,被调查人在预审期间可以多次作陈述。
只回答我律师的问题更好吗?
这取决于具体案件。只回答辩护方的问题,可以让您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说法,而不必接受检察官或自诉方的询问,这受第118.1 g)条保护。相应地,法院知道您的说法未经检验。最好在阅读案卷后与您的律师一起决定。
作为被调查人说谎是犯罪吗?
就自己是否参与说谎不构成伪证罪,因为《刑法典》第458条只惩处证人。但如果谎言被揭穿,可能会削弱您的辩护。而明知虚假或严重罔顾事实,在法官或公职人员面前将犯罪归咎于他人,可能构成《刑法典》第456条规定的诬告罪。
如果您被以被调查人身份传唤或已被拘留,不知道是否应该陈述,请在作出决定之前通过WhatsApp给我们发消息。我们通过阿利坎特被调查人传唤律师服务为您提供咨询和陪同。我们24小时提供服务,WhatsApp:607 449 491,我们会即时回复。我们的团队可以用中文与您沟通。
法律依据与资料来源
- 《西班牙宪法》(Constitución Española):第17.3条和第24.2条
- 《刑事诉讼法》(Ley de Enjuiciamiento Criminal):第118、392、400、433和520条
- 《刑法典》(Código Penal):第456条和第458条
- 欧洲人权法院(TEDH),John Murray诉英国案,1996年2月8日判决
- 宪法法院(Tribunal Constitucional),2000年7月24日STC 202/2000号判决
- 宪法法院(Tribunal Constitucional),2010年4月27日STC 26/2010号判决
- 瓦伦西亚自治区政府:阿利坎特值班法院


